主旨:重申請各校配合本市102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實施教育實驗課程,於週三規劃安排教師進修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公立國民小學教育實驗課程計畫、本局102年5月22日北教國字第1022331352號函、6月19日北教國字第1022027860號函及7月23日北教國字第1022302145號函辦理。
二、本市訂定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育實驗辦法,並於102學年起調整多元活化課程為教育實驗課程。各校依據本市公立國民小學教育實驗課程計畫,依學校發展特色開設教育實驗課程,並依學生學習診斷結果及需求,開設補救教學類實驗課程,提供學習弱勢學生學習補強機會。
三、依上開計畫,各校應同步規劃安排教師進修等相關事宜,配合本局提供之能力檢測結果及分析資料,完成「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101學年度結果分析及各校因應措施」,包括:檢測結果分析會議紀錄、檢測結果分析、改善教學策略、教師增能研習規劃、補救教學規劃等,並應將改善教學之策略及內容納入102學年度國語文、數學及英語領域課程計畫中確實執行辦理。
四、各校應配合辦理事項除鼓勵成立教師專業社群團體,擬定課程計畫,進修、備課、觀課、評課及討論外,應要求教師參與學校規劃之教師相關進修、工作坊、研討會、行動研究等。另每年定期進行教學觀摩或教學演示。
五、重申教師參與相關會議、研習、進修、教學觀摩、教學演示之時數、次數等,列入教師年終考核之參考。本局亦將於102學年度進行訪視輔導時,一併了解各校教師研習規劃及參與相關研習、會議等,請各校務必妥善規劃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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