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教學應讓所有學生不分貧富,只要有天份,都能做出可以展示的作品,這是公立學校的責任。
一、106學年度校內師生美展說明
1.地點:三樓藝文教室及通道的公告欄,不包括走廊展示區,外牆的部分,如果展出時沒整理,就列為展示區。
2.布展日期: 107/4/30-5/1 0
開幕式:107/5/11(五)上午10:30 學校音樂社團表演(請音樂老師協調一個開幕音樂表演活動)
展出日期: 107/5/11-6/15
撤展日期:107/6/18-6/19(立體作品先收)
3.展出方式:牆面及地板區分成七個區塊,每個學年及幼兒園各一塊,劃分區塊後,展出作品及件數由學年老師協調及布展。
4.作品形式:
(1)平面作品無規格限制,彩繪、版畫、書法、攝影……等,立體作品可放在桌上或掛在輕鋼架上可垂吊。
(2)平面作品由學校提供四開框(作品可小於四開),請老師協助裝框。
5.作品來源:
(1)學生作品以校內教學成果為優先,學生也可以提供作品。
(2) 向全校教師徵件。
6.參展者發參展證明。
7.請大家提供展場改善需求,目前進行的是
(1)展示作品可用珍珠板及海報展示板。
(2)請總務處先將掛線調整好,算出可以掛幾件作品,布展時間可以縮短。
(3) 有些投射燈壞掉須修繕。
(4) 教室內外牆面髒汙需處理。
8.經費:只提供場地布置及水墨作品裱褙費用,不提供作品材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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