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下優良課程名單
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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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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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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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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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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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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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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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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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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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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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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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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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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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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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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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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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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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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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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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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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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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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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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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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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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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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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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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恬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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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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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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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紋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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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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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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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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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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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娟施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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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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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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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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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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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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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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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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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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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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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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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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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課程計畫期程 (暫定)
1.因各項表格需簽名所以改用紙本,(線上填報系統建置中)
2.請代課老師協助撰寫
5/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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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校、展示教科書及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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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開始封校(書商不准進入校園)及在圖書館展書。
5/27各領域將評選結果交回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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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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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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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升二四六年級若沒改版本,可以先撰寫課程計畫。
2.下學期課發會委員為四處室主任、教學及研究組、八大領域(英語台語資訊未列入)英語台語請英語資訊領域領召協助審查課程計畫。
3.若需延長時間請與審查委員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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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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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審查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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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撰寫者看線上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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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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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發會審查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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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願景校本課程架構
- 公文未到暫定,若有新增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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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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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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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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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防治(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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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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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100年 11月 9日修正公布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條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一、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二、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三、兩性平等之教育。四、正確性心理之建立。五、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六、性侵害犯罪之認識。七、性侵害危機之處理。八、性侵害防範之技巧。九、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
特教教師於四年級「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中融入性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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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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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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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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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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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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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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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課程(含孝親家庭教育5月活動)每學年至少4小時(99.5.19修正公布之「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參考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青少年愛家教育課程五年級教學方案(北教家推字第1033081465號)
請五年級融入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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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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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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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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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年4月29日公布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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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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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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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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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海洋教育1小時,溼地、山林、田野、低碳教育3小時)(「環境教育法」第19條)
依據99年6月5日公布之環境教育法第19條:「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1月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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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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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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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全民國防教育法」第7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請各國中小融入相關學習領域及活動進行教學。
依據教育部99年5月25日台參字第0990026640C號函發布之「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6條:「國民中小學之全民國防教育,其課程內容為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國防相關事務等,由教育部訂定補充教材,並採融入式教學,納入現行課程中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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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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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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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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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友善校園計畫規定:每學年2小時。明定學校必須進行相關課程的規劃與教學,教學時數不得少於「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總時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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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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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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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17北府教環字第098009502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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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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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及國際文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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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08北教新字第099019761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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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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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融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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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06北府教特字第09408406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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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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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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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教育融入課程,以教導國中小學生正確消費觀念,並於課程計畫中呈現(教育部101.5.23臺國(二)字第101009557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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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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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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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資訊領域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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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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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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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小部分若無彈性學習節數,可運用綜合學習領域規劃發展學校特色課程,減少缺乏彈性學習節數之衝擊。(北教國字第10311014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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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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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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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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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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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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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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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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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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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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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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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國語文四年計畫(104-107年)
(五)實施要點
1.教材編選原則
(11)寫字教材應配合單元教材習寫字之生字為基礎,以硬筆為主,毛筆為輔,循序安排基本筆畫、筆形、筆順、筆畫變化、間架結構等練習,由淺入深,由簡而繁,全程規劃,並引導正確寫字姿勢及執筆方法。A.第一階段以習寫硬筆字為主,第二、三、四階段,除硬筆字書寫練習外,兼習毛筆字。教材除寫字姿勢、執筆、運筆方法、臨摹要領等之基本要項外,並以基本筆畫與筆形、筆順、筆畫變化、偏旁寫法、間架結構與搭配要領為基礎訓練。並應配合閱讀教材,就已學過的生字,由簡而繁,由淺入深,選擇適當的字例,通盤規劃單元。B.書體:第一、二、三階段以楷書練習為主。第四階段教材中的生字,宜練習辨認行書。C.字體大小:第一、二階段練習硬筆字書寫為主。格子的大小,第一階段,約以1.5-2公分見方為度;第二階段起,可酌予縮小。毛筆字之練習,第二階段(第三學年),練習大楷毛筆字,格子的大小,以8-12公分見方為度,可採用九宮格、米字格或田字格。第三階段(第五學年),兼習中楷,格子的大小,約6-7公分見方為度。第四階段,除中楷、小楷外,可練習簡易行書。D.各年級硬筆、毛筆寫字教學,均宜編寫或編選字帖、練習簿。字帖、練習簿內的字例,以學生學過的生字為原則。
(13)寫作教材:
A.應配合單元教材及相關教材,並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中心,引發學生寫作之興趣。聯繫寫作基本練習(造詞、造短語、造句、句子變化),敘寫技巧(擴寫、縮寫、續寫、仿寫)及寫作步驟(審題、立意、選材、組織、修改、修辭等)配合習作、寫作練習等,由淺入深,作通盤的規劃安排,分派於各冊各單元之中。
B.寫作教材宜配合學生需要、季節時令、生活環境,以啟發學生之創意,並設計不同題型,以供學生練習。
C.亦可視實際教學需要,單獨編輯寫作教學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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