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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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人員辦理教科書評選標準作業流程圖 |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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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教務處(教導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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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 |
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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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全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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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學校應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各校教科書評選辦法。 二、學校教科圖書選用成員應包括各處、室主任、組長、學年主任、領域召 集人、任教各該科(領域)之教師及家長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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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一、國民教育法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三、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評選採購教科書應行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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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 |
辦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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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
一、教科書評選日期於上學期期末經由學校擬定,納入下學期行事曆並通過校務會議。 二、評選時程需為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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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 |
一、評選日期之一個月前,應於校網公告教科書評選程序及時間表。 二、請各廠商於指定日期內將書送達學校,並進行封校(廠商禁止進入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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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3 |
一、展示各領域教科書(展示約 1-2 週)。 二、於指定場所公開陳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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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4 |
評選表件應包含教科書評選表、教科書評選紀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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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5 |
一、於領域教學研究會議發下評選表及評選紀錄表。二、以學習領域選用教科書,同一領域不分科選書。 三、以領域為單位,於期限內繳交評選表及評選紀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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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6 |
若同學習階段版本選用不同,請該領域評選成員召開會議討論並撰寫無法繼續使用的理由,以及考量教材銜接問題,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 與銜接補救措施,將上述討論內容列入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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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7 |
經課發會確認評選結果後,於校網上公告評選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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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8 |
依公文填報教科書需求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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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9 |
所有版本教科書至遲應於開學日一週前全部送達學校,以免影響學生學習活 動之正常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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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0 |
一、依學生繳費人數,核對出貨數量,寄送對帳單給各廠商。 二、辦理教科書經費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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