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人員辦理教科書評選標準作業流程圖

 

重點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工作項目

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務人員辦理教科書評選標準作業流程圖

編號

 

承辦單位

教務處(教導處)

相關單位

總務處

辦理時間

全學年

 

注意事項

一、學校應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各校教科書評選辦法。

二、學校教科圖書選用成員應包括各處、室主任、組長、學年主任、領域召

集人、任教各該科(領域)之教師及家長會代表。

 

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三、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評選採購教科書應行注意事項

索引

辦理說明

1

一、教科書評選日期於上學期期末經由學校擬定,納入下學期行事曆並通過校務會議。

二、評選時程需為 5 1 日至 5 31 日前完成。

2

一、評選日期之一個月前,應於校網公告教科書評選程序及時間表。

二、請各廠商於指定日期內將書送達學校,並進行封校(廠商禁止進入學校)

3

一、展示各領域教科書(展示約 1-2 )

二、於指定場所公開陳列。

4

評選表件應包含教科書評選表、教科書評選紀錄表。

5

一、於領域教學研究會議發下評選表及評選紀錄表。二、以學習領域選用教科書,同一領域不分科選書。

三、以領域為單位,於期限內繳交評選表及評選紀錄表。

6

若同學習階段版本選用不同,請該領域評選成員召開會議討論並撰寫無法繼續使用的理由,以及考量教材銜接問題,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

與銜接補救措施,將上述討論內容列入會議紀錄。

7

經課發會確認評選結果後,於校網上公告評選結果。

8

依公文填報教科書需求數量。

9

所有版本教科書至遲應於開學日一週前全部送達學校,以免影響學生學習活

動之正常運作。

10

一、依學生繳費人數,核對出貨數量,寄送對帳單給各廠商。

二、辦理教科書經費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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