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此發表會主要目的為提供校內老師同儕互學,這幾年因縮班及請假,學年老師人數減少,故減少報告人數,並改採兩個學年共同報告方式進行。
優良課程暨教學成果發表辦法
108.5.1
一、依據:
1.每學年度課程計畫備查實施計畫及相關注意事項辦理。
2.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7 年 9 月 28 日新北教中字 1071818530 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分低、中、高年級三個場次,科任、級任、行政人員,若授課跨學年,請擇一參加。
三、辦理時間:每學期期末備課日。
辦法:
1.每學期每場次以優良課程計畫推薦優先報告(自願參加),若報告人數不足6人,請自行協調報告人員參加,補足6人報告,以達校內互相觀摩之效。
2.報告者請假請找代理人報告(例如出國)
3.生態區、捷運特色課程及多元閱讀成果請發布在班級網頁,以一年一篇為原則,上學期捷運,下學期生態區。(原本一年兩篇)
4.報告者上傳報告內容至學校首頁。(取消評鑑表格)
5.每個場次填寫一份會議紀錄,標註優良課程計畫發表人員,作為敘獎依據。
四、本辦法經本校課發會通過,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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